绝嗣

关键词

绝嗣课

【课名诠释】凡课四上俱克下,为无禄课。盖日神阴阳俱相克,不得其所,不免投辰上两神,辰上阴阳又相克,则无所投之路,占者多主孤独。如四上俱克下,为无禄格。主庶人不禄,有官罚职,轻者罚俸,重则削职。盖以上制下,臣子受殃,屈者难伸,对敌利客,讼宜先起者胜。惟火多克金,有水可救。其课统否之体,乃上下僭乱之课也。

何为“绝嗣兴讼,必有独夫之志”?
  书中说:凡四下俱贼上,乃为绝嗣之格。乃是以下犯上,欺君弑父,兴讼之象。
  这种人的特征就是不会心平气和地讲道理,古人今人名人周围人一通乱批,兴师问讼。慷慨陈词,不容置疑。俨然正义在手,真理在握。这种现象称之为“绝嗣兴讼”。
  有这种特征的人,必定有“独夫”的志向。表面上到处乱骂,实则是借此立威扬名。此类人敢于出头,内心狂傲。不得其时,常常做一些大方之举,笼络众人。只要坐大,凡不承认其权威的,必欲除之而后快。这种人的内心深处就是要独霸一方的。
  一般看法会认为这种人直爽无畏,实际此类人利和害认得很清楚。捏到软处,赶尽杀绝。只要碰到硬钉子,转弯很快,出乎意料。极左和极右只在一瞬间,所谓“太阴,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