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火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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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火喜忌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势力并行。喜木生扶,不宜过旺,旺则火炎;欲水既济,不宜过盛,盛则辜恩。土盛则蹇塞晦光,火盛则伤多燥烈。见金可以施功,纵重见用财尤逐。
三春之火,其气温然而始着也,晴则藉木而明,雨则湿木而晦。正月微阳之火,隐于木中,虽有可亲可爱之意,但冰霜之气未消,遇木生之,则阳气发挥矣。逢金为财,徐、扬人富而好礼。金木同行,官居鼎鼐。逢金值水,夭折无疑,荆、梁、冀、雍之人尤甚。见土盗泄微阳,浮薄卑贱。
二月见木,败处逢生,木秀火明,文章富贵人也,但不宜有水,盖湿木不生无焰火也。
谷雨之后生者,微水无凶,盖土司时,木主令,化凶而为吉也。兖、青、徐、扬生者,富贵何疑。土与金正月同论,但辰月土差旺耳。
①春月木火皆为吉,但木不宜过旺,过旺为忌。 ②水为吉…
①春月木火皆为吉,但木不宜过旺,过旺为忌。
②水为吉,但需适中,如太旺反为不吉。
③不宜火土过旺,过旺都为不吉。
④金旺最好,多也不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