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法_所筮不入仍凭类

关键词

所筮不入
    【述要】式之用象有隐显,故“所筮不入”,未必是课式中人事类象果 真未入,是隐而未显矣。何为象之隐显焉?答,如羲爻之用神,各以生克
六亲取诸乃曰“显”,占音讯、文书、父母事取父母爻,占妻财、子息事取财爻、子孙爻,占兄弟用兄弟,占官爵责官鬼者是。人皆知之,故是象 之显事也。
    何谓“隐”,如前所举占父母事例,课式中竟无父母爻,乃可由长生一爻变取类象,虽戊、己以申为子孙爻,因申是土之生处,亦可用申断父母事;纵巳乃辛之官,因作金之生宫,及辛之德神,即变为父母之象矣。或此亦不显,则更向幽隐处觅之。以六亲与天神言之,六亲为阳为显,天神为阴为隐。以神将乘临言之,则天神为阴中之阳,为隐中之显;天将为阴中之阴,幽隐难知矣。盖天将附丽于神盘,天神不安则天将无从附之,故为盘式,先明月将加时以安天神,后附天将之乘临也。
    如占兄弟、朋友事,先责兄弟爻,无兄弟爻次则太冲卯木,太冲亦不在课传,乃用天将之六合;天将之六合亦无,乃取与日干寄神六合之神者验之,是乃皆曰“隐”。依此——搜去,终有所获,故曰“所筮不人仍凭 类”也。
    以上是类象不显搜隐查幽之法。或问父母事,六亲之父母、天神之长生、天将之贵人俱在式中,如何取舍?余之方法是,先从类取,次及神象,末以六亲言其喜忌。谓“先从类取”者,问父亲事贵人在课传便用贵人,问母亲事天后在式中即用天后;次及天神象义。如占父亲事贵人乘长生,占母亲事天后乘长生,是类象聚合处取验,六亲父母爻之乘临仅论其喜忌可也。此乃六亲、类象在多处隐、显,用其聚合者,辅以孤立者之好恶以明吉凶休咎之秘也。设以阴阳、隐显言,则聚合者反为阳为显,孤立者为阴为隐也。
    此类邵公案中多有用之,如酉乘太阴或乘天后,即在这个酉字上断老 妇、阴人、婢妾等妇女眷属事,读者参考余《断案疏正》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