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断案017丞务丁巳生五十三岁占宅
男: 丁巳命 戊午行年 戌将(合) 巳时(常)
父 癸巳 常
兄 丙戌 合
鬼 辛卯 阴
合 常 阴 合
[丙]戌 [癸]巳 [辛]卯 [丙]戌
[癸]巳 (蛇)子 [丙]戌 戊 (巳 常)
(未 空 ) (子 蛇)
合 朱 蛇 贵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勾 [乙]酉 [庚]寅 后
龙 [甲]申 [辛]卯 阴
[○]未 [○]午 [癸]巳 [壬]辰
空 虎 常 玄
17)何丞务丁巳生五十三岁占宅,己酉年二月戊子日戌将巳时。(午未空亡,亥子落空),重审,铸印,斩关,爱圅得古本作丁未生六十二岁,盖未交生日故也。
●邵先生曰:此课日往加辰,是人广而宅狭也。宅上发用,传出日上,是宅居不得许多人而后出也。末传归第二课,又见宅不纳人。然非宅克人,是人多欲自出也。若移出各人自为活计,将因太阴扰动而兴词讼,太阴乘卯为今日鬼,故就卯上论之,在末传,故至十三年后。十三年后见之后,人财亦兴旺。
●先生析曰;何居祖宅,狭仄人众,此是日来加宅相逼,又作破碎也。本年十一月移出店房居住,自做经营,亦应初传巳为店业,妙!妙!前原是兄嫂家掌家,后十三年,岁在甲子,果因家财争讼,是以加子,人宅相克也。巳四子九,并成十三年也。其壬戌年有卯制,故不动。癸亥年天罡压之,亦不动。甲子年人宅相逼,所以至此方争也。讼起于甲子之春,至乙丑四月方止,宅上见禄神,尚自兴旺,人财尚可旺发也。
◆戊寄宫巳,跑到了宅上,本来子水克巳,但是支上传出了戌,戌又跑到干上来助干,所以眷属丰盈居狭宅。卯子相刑,宅不纳人,但不是宅克人,因为宅上传出到干上,所以是人自己出来。本课的关键点是子水克巳火,巳为店,被子水来逼,所以出来开店,时间是当年的子月。事情继续发展,戌上卯太阴,卯克干,所以即有官讼一事。
◆春天火相水囚,宅水人火,所用人旺宅狭小。
◆巳为店乘太常,更是饮食,两象成店业。
这一课财上见干禄,所以不会影响财运和人运。
◎按:支上日禄父母乘常,当为祖上生养之宅。今宅上逢破碎,受子水克而发用,且传出到干上,是人丁离宅外出(出四课,传到干上,干主外)。末传归干阴,是外出人多不归祖宅。干上魁星也主动,喻何公动于外。为什么人多宅狭呢?宅上已火为月上孤辰,主少,而干上为魁合干众。日来加宅相逼,又作破碎也。本年十一月移出店房居住,自做经营,亦应初传巳为店业(断得妙极)末传太阴卯鬼克干,因妇人而兴讼。为什么今年主动?有三点:一是已命上乘天魁,二是干上天魁,三是今岁行年在午,午上亥水遁丁神且冲宅上神(干之寄宫)。这说明本年求占者会离祖宅移居于外,而就初传已火产业(已为店,支上已火与发传已火是两回事)。已火下临子水,所以当为子月或已月。为什么十三年后兴讼?一是已火四数,子水九数,相合得十三数(原注此断令人费解)。二是三传时空流转。初传已火发用,此事出现于午行年冬月(当然也指过生日后的今年)。而占时未过生日,不到发用时,行年只能以已看,已上神为戌,数至中传午行年,其上神戌刚好十三年,而此时阴神为卯木末传司权,讼事产生(从已行年到另一午行年刚好一十三年)。(艺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