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记第16课 鲍宅失一玉猴
男: 命 行年 酉将(朱) 申时(合)
财 戊申 合
财 己酉 朱
子 庚戌 蛇
合 勾 勾 龙
[戊]申 [丁]未 [丁]未 [丙]午
[丁]未 (龙)午 [丙]午 丙 (巳 空)
(巳 空 ) (辰 虎)
龙 勾 合 朱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空 [乙]巳 [庚]戌 蛇
虎 [甲]辰 [辛]亥 贵
[○]卯 [○]寅 [癸]丑 [壬]子
常 玄 阴 后
《琐记》:占失脱,须看内类神,故有支上神将而知所失之物者,此则予未尝试验,不敢妄言。古法又有以初传为盗去之人者,此则有验,亦未可尽拘。往年汪宅失一金饰,占得天后乘巳发用而克制酉金,知其为妇人盗去。因年命上诸制巳火,断其可得。
又乙丑年三月二十一日酉将申时,鲍宅失一玉猴,占得丙午日干上午,三传申酉戌。
予曰:“支加干,已出外矣。初传申为猴,次传酉为玉,明现此象,而入末传之火库戌,戌为奴作螣蛇,是奴仆盗去无疑,不必指初传为盗也。考酉为太阳而临申金上,干上午又制类神,必可得也。二课俱验。但徽州失去玉猴,次年从汉口卖货处得之,不知何故。
反馈:次年从汉口卖货处得之,不知何故。
◆李法玄注:寻人找物,月将太阳入课传主光明易寻,发用申为驿马,六合为车,又在第四课遥克发用,可知失物已经远离。朱雀为口,故从汉口寻见。
按:壬断之法如行云流水,各象补足信息,方为完整。从两仪来看,干为人,支为物;干为外,支为内。支午加干,则指物已出外,支加干上,亦指物从外得。然支上丁神,说明此物已经移动。再以类神来看,申酉均可为类。同时,亦指动于西方也。至末传为戌土子孙,戌为仆人,蛇为裹,为带走。而戌为子孙,说明占者平时从心态上把仆人当孩子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