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某氏子求占父柩在何处,
男: 命 行年 酉将(朱) 丑时(空)
财 甲子 龙
子 壬申 蛇
兄 戊辰 玄
蛇 龙 朱 空
[壬]申 [甲]子 [癸]酉 [乙]丑
[甲]子 (玄)辰 [乙]丑 戊 (巳 阴)
(申 蛇 ) (酉 朱)
空 虎 常 玄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龙 [甲]子 [己]巳 阴
勾 [○]亥 [庚]午 后
[○]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合 朱 蛇 贵
扬州某氏子求占父柩在何处,己巳年巳月戊辰日酉将丑时。
王牧夫曰尊人之柩在北门寺庵中,庵前有河一条,询之僧人便知此占因柩失,非问墓也,不可以墓论,发用青龙子水在申,申乃死气,而蛇居之,子由辰上发用子为北,辰为关,故曰北门外,龙丑辰上,主寺观。申与僧同音,故曰询之僧人。前有河一条者,申子辰合成水局也,占者父亡,时只数岁,后随姐迁于他处,及长,因母亡,欲?柩合葬,其父柩在北门外庵中,只一姐夫知之,而庵中柩累累。询之僧人,乃得其父柩,即?合殡,占者得此数甚异之。
王氏占验。愚按王公不责白虎而论三传极?邵公之法合。
按:此课之断极合《断案》邵公之法,单以三传论也。余思之,凡占以发用为重,乃事之主体关因或事体之转折。此课如以干支定位论,干为占者,支为事体,即父之灵柩存放处。明显以支辰为类也。今支辰为属土为山岗,青龙加临为寺观,阴神申金月内孤辰更坐实了寺观之验;辰上子水,子为北,辰为关格为门外(卯之外),方位在北门外。辰上青龙子水发用,说明很明显的标记就是,前有小河盘绕(因三传合水局但四月休囚)。中传申金传入日支辰土,要想见支辰(辰土)必经过申金。申者,与僧同音,《断案》中多做和尚,再细观之,申乃月之孤辰,更证和尚无疑。蛇属火,为信息,所以问和尚就能找到父之灵柩。此外,占父母有时也以长生和德神作类神,此课长生入传,以长生看,申金可代指父亲,乘蛇临月内死神(原断死气有误),所以断为父亲已去世。申上为辰,说明亡父在辰内(上外下内),以后便如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