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诠合官去煞

乾命:
  壬 寅
  戊 申
  丙 寅 (日元)
  癸 巳

大运: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壬 戊 丙 癸
  寅 申 寅 巳
    此合官留煞也。又《三命通会》以合为留,以克为去,如此造戊克壬合癸,名去煞留官,各家所说不同也。
学人注:到底是“以合为留,以克为去”,还是“以合为去,以克为留”呢?虽然“各家所说不同”,但各家皆有其理。确实,有时候是以合为留,有时是以合为去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到底如何审其去留呢?关键是看位置!象徐老举的这个命例,年月戊与壬是同根同源,近而克之去之,使壬杀不伤丙,一方面癸巳一柱自暗合,留住癸水官星,是以合为留、克为去。假若月上有官,时上有杀,但月官被年干合去,这就是以合为去了。说白了,看去留就是看得失,得到的为留,失去的为去。

    按合而无伤于合者,去一留一也,或克而去之,或合而去之,其意相同。如林主席森命造,戊辰、甲寅、丁卯、戊申,戊土伤官,年时两透,用甲克去年上伤官,而留时上伤官以生财损印,格局反清,其意一也。无食伤则财无根,两透则嫌其重,去一留一,适以成格。
    学人注:前面鄙人说了,去留是看得失,是从八字本身的组合中看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林森之造,除了徐老所说的甲木去一戊留一戊之外,时支申金合卯冲寅也是一去一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