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六年在狱中又被别人打死

乾命:
  甲 寅
  辛 未
  甲 子 (日元)
  戊 辰

大运: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甲木生于未月,通根身库,财星三重,月透正官,日主坐下正印生身,又有年支通根会禄,年干比肩虽能帮身,但远亲不如近邻,必以日支印星为用神来生身润燥,月透正官,按说这应该是个事业早年有成或者起码应该有一个比较好的工作的命。但是此人却依仗其父是个小小的公安局科级干部而胡作非为,骄恣不法,九五年入狱后在监狱里打死一犯人,九六年在狱中又被别人打死,其状惨不忍睹。其实就命理来讲真正的灭顶之灾是在九七年,流年丁丑,大运癸酉之地,流年和月柱天克地冲且恰好冲在本限运,月柱为运元,乃高楼地基之意,地基动摇,大厦将倾。又伤官见官,用神印星被合,运犯岁君等诸多凶兆都集于该年,然而遇到这种情况也不是非死不可,大多数人是都能闯过来的。这和从小父母对他的家庭教育不够有直接关系。《三命通会》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作者认识一个姓颜的和姓袁的人,此二人四柱相同,姓颜的家贫,但知书达礼,能克身自律,姓袁的家富,但肆意妄为,骄恣不法,所以姓袁的先死而姓颜的依然健在,为此作者感叹到:“合是数人观之,岂所生之家不同,而各人所习之业又异,其保身慎修,克俭长年,在吾人自求多福尔。若曰我命该富贵长寿,而不习德进学,骄恣不法,岂命之所以为命也!”因此胡作非为,不遵纪守法的人是不能给他们算命的。先天的命运给他们界定的穷通祸福的程度和范围早就被他们不法的行为所破坏,所以这类人是没有命的。如果硬说他们有命的话,那他们就是坐牢伏法的命。决不会有其它别的什幺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