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命通会》载其“瞽一目,贫”

      
  • 早婚,后离家出走,在外孤苦无依数十年,贫。

      
  • 男命,盲人
    伤病灾。满脸麻子的盲人,穷困不堪

      
  •     此福建人不知姓氏,庚午冬,余推之,大取金水运,不取火土。彼曰:金水旺极,何以又取金水?则命书不足凭乎?书曰:“旺则宜泄宜伤”,今满局金水,反取金水,是命书无凭矣。余曰:命书何为无凭?皆因不能识命中五行之奥妙耳。

      
  • 此乃是钱应宾秀才命,月上偏官,所以伤残,目盲足跛,却有文章秀气, 终身贫穷矣。 偏官时遇,制伏太过乃是贫儒
     

      
  •     此造财旺提纲,丙食生助,当以财星为用,丙火为喜,癸水为忌。身旺用财,遗业十余万。初年水木运,一败如灰:至辛亥运,火绝木生,水临旺,冻饿而死。

      
  • 此造四木当权,四金临绝,虽曰反克地支,实无力克也。如果能克,可用财矣,若能用财,岂无成立乎?彼此母腹,数年间父母皆亡,与道士为徒;己丑戊子运,印绶生扶,衣食无亏;一交丁亥,生火克金,即亡其师,所有微业,嫖赌扫尽而死。

      
  •    此亦以丁火官星为用,地支亦载以卯木财星,与前造大同小异。只为卯酉逢冲,克败丁火之根,支中少水,财星有克无生。虽时透甲木临于申支,谓地支不载,虽有若无。故身出旧家,诗书不继,破耗刑伤;一交戌运,支类西方,贫乏不堪。

      
  • 此造乙从庚化,官星不见,支类西方,又坐禄旺,权在一人。从其强势,虽有壬,戊土紧克,不能引通泄其杀气。初交癸亥,财喜如心,一交丙寅,触其旺神,一败如灰,衣食难度,自缢而死。所谓泄之有益,伤之有害也。

      
  • 此与前只换一酉子。以俗论之,酉换丑更美,酉乃七杀克我,丑乃偏财我克,又能止水,何其妙也。

      
  • 此方局齐来,得月干丁火独透,发泄菁英,何其妙也。惜乎时千癸水透露,通根交支,紧伤丁火秀气,谓干头反复,所以一衿尚不能博,贫乏无子。设使癸水换一火士,名利皆遂矣。

      
  •  专禄日主,时支子水生之,年干甲木,亦坐禄旺,用庚金则火旺无土,坐干火地,用丙火则子冲去其旺支, 即或用火,亦无安顿之运。所以一败如灰,至乙亥运,水木齐来,竟为乞丐。

      
  • 甲午,丁丑,壬辰,甲辰。欠丙,贫苦。按十二月壬水,不可无丙,丁甲力薄,有丙富贵,无丙贫苦,显然可见。
       
       宜黄县住禀牵猪牯贫命杀重身轻

      
  • 四子俱伤,破家不禄。
    子女、穷人。
    滴天髓

      
  • 甲寅日元,生于季秋,土旺用事,不比春时虚土,所以此一戌,足以抵彼之两戌。生亥时,又天干皆木,君盛臣衰,所嬚者,局中无火以行之,群比争财,无以益臣,则上安而下难全矣。初运北主水旺。

      
  • 丙午日元,生于巳月午时,群比争财,逼干癸水。初运甲午刃劫猖狂,父母早亡;乙未助刃家业败尽;交丙申丁酉,贫乏不堪,交戊戌稍能立脚。

      
  • 丙午日元,生于卯月,局中木火两旺,官坐伤位,一点财星劫尽,谓财劫官伤。壬运虽得一衿,贫乏不堪;子运回冲,又逢未破克妻;辛运丁火回劫,克子;亥运会木生火而亡。

      
  • 丙火日主,支全寅午戌,食神生旺,真神得用,格局最佳。初运乙酉甲申,引通丑内藏金,家业颇丰,又得一衿。所嫌者,支会火局,时上庚金临绝,又有比肩争夺,不能作用。

      
  • 此造财绝无根,官又无气,兼之运走东南之地,幼年丧父,依母转嫁他姓;数年母死,牧牛度日,稍长则卖力佣工;后双目失明,不能佣作,求乞自活。

      
  •  任铁樵批:“丁火日元,时逢旺地,火焰金迭,似乎富格。不知月干乙木,从庚而化,支会金局,四柱皆财,反不真矣。祖业亦丰。初运丙戌丁亥,比劫帮身,财喜如心,戊子己丑,生金晦火,财散人离,竟造冻饿而死”。